中国工程管理网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回到首页 | 联系我们 | 收藏本站
免费注册会员 | 登陆
工程管理论坛
工程经理圈 工程经理博客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略论EPC工程管理模式的先进性
胜利油田加强项目管理的措施
浅谈石油化工EPC总承包存在的问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条件下非
电力工程“EPC”项目的造价控制
浅谈公路绿化工程的FIDIC合同
FIDIC土木工程合同条件承包商索
FIDIC条款及其实施条件
浅谈FIDIC合同条款下的工程造价
FIDIC合同条件下的施工索赔种类
FIDIC的七大条款
FIDIC理念与“路”俱进
FIDIC合同条件的制约条款
菲迪克在工程承包中的具体应用
浅谈FIDIC条款中业主、监理和承
如何确定FIDIC合同的法律适用
FIDIC关于技术转让的政策声明
FIDIC土木工程合同承包商索赔的
FIDIC合同条件中的基本法律关系
FIDIC合同主要条款的解读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管理网 >> 工程文库 >> 工程实施 >> 总承包 >> 正文
从FIDIC合同条款D-B模式与EPC模式风险分担的差异探讨工程总承包与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作者:石亚西 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量: 发布时间:2010-8-4 13:27:35
可称为阶段或分项承包,但按承包的应有之义,只承担项目的可行性研究任务不应属于专项承包。

  2.6 与2.5相应,工程总承包企业可界定为:具备相应资质,能对项目的诸阶段——计划、设计、施工、运转——之全过程或至少包括施工的若干阶段进行承包的企业。

  2.7 2.5中对工程总承包的界定与指导意见有所不同,按指导意见,不包含施工的承包,比如设计-采购(E-P),也属于工程总承包之列。但是,这种不同不应该影响到工程总承包企业的界定(请参见本文4.2.2)。

  3. 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界定

  3.1 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为:“指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企业受业主的委托,按照合同的约定,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 该概念界定存在的问题如下:

  3.1.1 与2.1.1相似的问题;

  3.1.2 “代表业主对工程项目的组织实施进行全过程的或若干阶段的管理和服务”,并不能与指导意见对总承包的界定区别开来,比如,承担项目的方案设计或初步设计任务(指导意见中的项目管理承包PMC),到底是工程项目管理还是总承包?

  3.2 在指导意见中,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应是相对的,即工程项目管理总是在代表业主对工程总承包(指导意见中的总承包)进行管理。如果我们不这样理解,按指导意见对工程项目管理的界定,则工程项目管理完全可以回到业主自营的时代。另外,指导意见已明确同一企业或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两企业不可同时承担一个工程的项目管理和总承包,——这即说明,工程项目管理与工程总承包之所以相对,是要力求二者互补。......

上一页  [1] [2]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 【字体: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
     
    关于中国工程管理网 | 收藏本站 |京ICP备10012994号
    共创国际项目管理顾问旗下网站:中国研发管理网 | 项目管理者联盟 | 中国工程管理网
    VIP会员 | 培训服务 | PMP认证 | PgMP认证 | 刊物出版 | 沙龙会议 | 人才服务 | 广告投放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5-2014 21CPM.COM 工程管理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605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