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工程,项目,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国际工程,项目经理,房地产,融资,可行性研究,总承包,信息化,代建制,招投标,设计管理,进度,成本,风险,质量,概预算,造价,合同管理,施工组织,监理,工程咨询,保险,劳务,FIDIC,索赔,BOT,PPP,PMC 中国工程管理网,关注工程的策划,建设与运营。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  
石油化工EPC总承包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作者:王双平  文章来源:互联网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12/29 16:17:07  文章录入:21cpmzhang  责任编辑:21cpmzhang

管道项目的钢管防腐、伴行路、管沟土石方、河流、公路穿、跨越工程也热衷于单独招标。此种外部环境,严重影响拥有化工石油特级总承包的管道局等企业在管道建设开展EPC总承包管理。

  3.非市场因素干预多,二级分包市场有待形成。国际大承包商一般不具有自己的施工队伍,总承包之后可能将大部分工程的不同专业分包给专业分包商。而我国《建筑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具有总承包能力的企业在取得总承包任务之后,至少结构工程要独立完成,不能分包。这种规定是对我国石油建设企业开展施工总承包管理,尽快占领国际市场的制约。另外,国内石油建设企业,分包项目往往仅限于各单位的二级公司(分公司),内部进行行政干预、保护、也是制约总承包市场的一个不利因素。

  4.有关工程总承包的法律法规很不健全。加入WTO以来,我国建设领域与国际接轨步伐逐步加快,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发展已成大势所趋,工程总承包项目也会逐渐增多。然而,我国目前与工程总承包模式相配套的法律法规还很不健全。

  虽然工程总承包已推行多年,但由于认识上的不一致,目前除了1984年国家计委、建设部颁发的《工程承包公司暂行办法》外,多年来,再没有制定工程总承包的有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只对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招标代理等有规定,而对于工程总承包这种国际通行的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形式,在我国的法律法规中没有相应的规定。在招投标管理上,国家有关部门已出台了《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投标办法》和《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没有工程总承包招标投标办法。由于对工程总承包没有相应管理法规、部门规章、实施细则和标准合同文本等,导致了地方政府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工程总承包不知道如何规范管理,这些都制约了工程总承包的发展。

  5.政府政策方面扶持力度有待加强。从长远的眼光来看,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工程总承包主要应由市场去选择,然而由于目前我国正处于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特殊阶段,计划经济体制下制定的一些规章和方法还仍在发挥作用,或者产生着或大或小的影响。这种情况下,政府政策方面的扶持将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政府政策方面的扶持主要体现有:促进市场对工程总承包的认同,支持工程总承包企业的发育和推动工程总承包相关法律法规的建立和健全。

  (二)企业内部软环境的影响

  1.组织机构及人员构成不适应工程EPC总承包的要求

  (1)没有建立适应总承包的组织机构和管理架构。目前,除少数已改造为国际型工程公司的石油建设企业外,我国大多数勘察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与工程总承包相对应的组织机构,开展工程总承包的组织机构不健全。目前局总部在开展EPC总承包时,依然沿用过去的施工总承包的组织模式。

  (2)复合型人才缺乏,不适应EPC的发展需要。21世纪的竞争,主要是人才的竞争,工程总承包企业也不例外。相关人才匮乏影响着我国工程总承包的推广和开展。我们缺乏的不仅是大量高素质的能够组织大型工程项目投标工作、合理确定报价、合理承包并商签合同的商业人才,还缺乏能够按照国际通行项目管理模式、程序、方法、标准进行管理,熟悉各种合同文本和各种项目管理软件,能够进行质量、投资、进度、安全、信息控制的复合型高级项目管理人才。

  2.重视项目法施工,忽视高层次总承包管理

  项目法施工的实践,在降低成本、提高工程质量、缩短建设工期方面取得了重大的进展。但是,实践证明,当大企业在进行大型工程的总承包管理时,与单体的项目经理部管理方式完全不同。由于一些大型企业对总承包管理模式学习、实践不够,忽视总承包管理研究,对国际承包商的惯例不了解,对总包与分包的责权管理不清楚,导致企业在竞争中失败。然后,只能去做外国承包商的二包,甚至三包。

  在我们管道建设领域,对于施工总承包研究的多,也取得了很大的成绩,但是没有系统地总结国内外管道建设EPC管理模式的方式、方法,开展EPC管理还停留在施工总承包管理的经验积累上。

  3.项目管理体系有待完善,项目管理水平较低。目前我国大多数设计、施工企业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项目管理体系,在项目管理的组织结构及岗位职责、程序文件、作业指导文件、工作手册和计算机应用系统等方面都不够健全,多数还是运用传统手段和方法进行项目管理,缺乏先进的工程项目计算机管理系统。在进度、质量、造价、信息、合同等7大管理目标管理方面同先进企业仍存在较大的差距。

  4.对国际总承包管理模式、惯例及法规研究不够。20世纪90年代初期我国引入FIDIC条款,以及欧洲采用的建筑师负责制,使我国建筑企业对国

上一页  [1] [2] [3] [4]  下一页

打印本文 打印本文  关闭窗口 关闭窗口